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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趙瑞芳 2010年3月31日 我是97年10份得法的,因學法不深,對法理認識不清,被邪惡鑽了空子,被邪惡勞教三年。在勞教所期間,在高壓下,我違心的寫了“三書”,說了對大法、對師父不利的話。回來後,通過學法,我認識到大法的嚴肅性。嚴正聲明:在勞教所裡所寫、所說、所做的對大法、對師父不利的言行全部作廢;所寫“三書”全部作廢。全盤否定舊勢力的安排,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用大法嚴格要求自己,努力做好三件事,不辜負師父的慈悲苦度,做一名合格的大法弟子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10/4/5/220990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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