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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吳崇貞、閆蜀茜 2010年4月1日 二零零零年我倆到北京,在旅館裡簽了“不該簽的字”,給自己的修煉留下了抹不掉的污點。現嚴正聲明:當初的簽字作廢。我們要緊跟師父,堅修大法到底。一九九九年“七二零”後不久,我(吳崇貞)由於放不下親情,交了大法書籍,交書還把師父的照片撕下來,等於毀了大法書,給自己造了天大的罪業。自己以後決心精進實修,加倍彌補過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2 名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10/4/8/221048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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