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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馬洪建 2010年4月18日 我於1997年得法,在99年邪惡迫害大法時,在邪惡的欺騙下,曾經說出自己“不修煉”的話,而且燒過大法書和師父講法磁帶及法像。後來,經過同修的幫助,我再一次從新開始修煉。前幾天我在維修mp3時,維修員看到mp3里有大法內容,就問我是否修煉大法,我出於怕心,回答:“不修煉,是別人的”。我實在愧對師父,嚴正聲明:我以前所說、所做的不符合大法標準的言行全部作廢。做好三件事,跟上師父正法進程,堅修大法到底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10/4/23/222045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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