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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許艷芳 在二零零零年的夏天,邪惡迫害大法最嚴重時,住地派出所惡警到我家非法收大法資料、書和師父的法像,我沒給他們。當時學法不深,用人心的想法:我自己處理。就把師父法像、法輪圖都燒了,沒認識到這是對師父最大的不敬。我對大法犯了大罪,請師父寬恕我,我當時真沒認識到是做了這麼大的錯事,特此向師父請罪。今後我要加倍彌補過失,用心學法,修好自己,多救度眾生,跟師父回家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8年12月9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10/5/4/222819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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