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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沙三川 2010年4月30日 我於1997年得法。因學法不深,修煉不精進,長期以來常人的執著之心不去,沒有做好三件事,貪圖安逸,被邪惡鑽了空子。被610與邪警非法拘捕、勞教,在此期間又由於正念不足,怕心作祟,違心的說了、寫了不應當說的、寫的言詞,褻瀆了大法、師父和同修。鄭重聲明:在我被非法勞教、關押期間所有違心說的、寫的有違大法的言詞一律作廢。堅修大法,做好三件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10/5/6/222822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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