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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郝鳳春 2010年4月16日 2007年底,我被惡警非法綁架並抄家,被非法判2年勞教。在被非法關押期間,惡警強迫我看誹謗大法的錄像,因為怕心等,違心的寫了“三書”,做了對不起師尊、對不起大法的事。嚴正聲明:在勞教所期間寫的“三書”作廢。做好三件事,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10/5/6/222822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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