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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蔡成文 2010年5月4日 在大法迫害開始,我縣國安大隊的和鎮派出所的把我叫到派出所,被迫簽了“不修煉”的字。還有一次,它們到我家非法搜到了一些大法資料,把我叫去,我違心的簽了字。在此嚴正聲明:給邪惡簽的字一概作廢。做好三件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10/5/9/223021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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