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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孟凡相 2006年十月份,縣“610”夥同鎮派出所惡人非法將我綁架、勞教二年。由於平時學法少,幹事心強,正念不足,被邪惡鑽了怕心的空子,寫了、說了對師父、對大法不敬的文字和語言,對大法犯了罪,給大法抹了黑。嚴正聲明:在勞教所裡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堅修大法到底,跟上師父正法進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9年12月31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10/6/17/225426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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