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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於寶珍 2010年6月26日 99年7.20中共邪黨迫害大法弟子,逼迫大法修煉者放棄修煉。由於學法不深,我在怕心的作用下,在街道辦事處事先寫好的“保證書”上代我老伴簽了字(其中就包括“不煉了”等字句)。現在通過學法我明白了,這是向邪惡妥協,給大法抹黑。嚴正聲明:我的簽字及一切不符合大法要求的言行全部作廢。加緊做好三件事,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跟上正法進程,堅修大法到底,跟師父回家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10/7/1/226157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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