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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王寶盛 2010年6月22日 有一天,我們家來了一名警察和社區工作人員,讓我愛人(同修)在他們事先準備好的一張紙上簽字,我愛人堅決不予配合,不給簽字。民警看時間很長沒結果,就讓我代我愛人簽字。我在緊急情況下,沒有多想甚麼,就代我愛人簽了。事後我非常後悔,不應該代我愛人簽字,不應配合邪黨。嚴正聲明:我的簽字全部作廢。今後一定堅修大法到底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10/7/1/226157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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