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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羅明 我叫羅明,男,99年11月進京上訪在天安門被抓,轉送地方拘留所拘留15天,又被送到學習班,強迫我寫保證書,否則不許回家。至今被監控。在此鄭重聲明:本人在被迫害中認識不清時給政府機關所講所寫的一切作廢!做一個堅定的法輪大法修煉者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1年3月13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3/27/9374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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