聲明人:胡光銳
本人於2001年2月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行為一律作廢。
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
聲明日期:2001. 3.29.
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3/30/947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