聲明人:李玉梅
1999年4月25日以後,在政府高壓的逼迫下寫保證書,我不寫,他們就找別人給編造並強行我們簽名按手印。這都是在被逼下所做的、是不情願的。現聲明所寫的全都作廢。我要繼續堅修大法。
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
聲明日期:2001年3月27日
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4/1/954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