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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馮立軍、楊春波、李芬 我於99年9月份進京上訪,因不寫保證書被強行拘留60多天,結果在政府各種強制手段的威脅下,極不情願地寫了保證書、悔過書,致使本人內心非常痛苦,現在我嚴正聲明那時所寫的全部作廢,我們要繼續堅修大法! 本聲明包含人數:3 名 聲明日期:2001年3月23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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