聲明人:王明桂
由於我學法不深,99年8月份在壓力面前違心地寫了保證,現在聲明保證書作廢。從今以後在正法的進程中加倍彌補,緊跟正法進程,並要求還李老師清白。
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
聲明日期:2001年3月31日
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4/7/971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