聲明人:蘭靜賢
我是佳木斯大法修煉者蘭敬賢,2000年元月去北京證實大法,上訪時被抓,在公安局違心寫下了對不起師父對不起大法的保證書,深感痛悔莫及,現嚴正聲明保證書作廢,堅修大法緊隨師直至圓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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聲明日期:2001/01/28
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2/3/763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