聲明人:長春齊鐵鈞
本人迫於壓力於99年違心地寫過保證書並且交過書,現聲明作廢。今後要"堅修大法緊隨師"真正融入正法洪流。
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
聲明日期:2001年1月31日
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2/3/763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