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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劉欽華 我是1996年幸得大法的,由於學法不深,對大法認識不足,又有放不下的執著。所以在99年7月20日以後,在舖天蓋地的邪惡迫害下,頂不住壓力寫了“保證”,交了大法書和煉功帶,造成了嚴重的錯誤。在2001年我被綁架到當地洗腦班,因為執著和怕心,說了不該說的話,做了不該做的事,長時間以來自己深感內疚和慚愧。今天在此嚴正聲明:自己在過去所說、所寫、所行凡有辱、有損、有違大法的東西全部作廢。今後我要加倍彌補,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跟上師父正法進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2年11月25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3/1/2/42114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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