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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羅麗瓊 我是一名法輪大法修煉者。修煉法輪大法使我的甲亢病痊癒。我修煉大法4年,身心受益。我從小到大一向很膽小,遇事總是怕這怕那。由於舊觀念多,學法時又不能溶於法中,對法理解不夠深,當派出所來我家問我還在煉法輪功沒有,我就間接地說了“沒有”。這樣派出所的人就走了。過後,想起自己意志不堅定的行為就後悔不已。我嚴正聲明,我按的手印一切作廢。不再走彎路,跟上正法進程。加倍彌補,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2年11月20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3/1/2/42114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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