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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張興祿 自己由於法學的不深,理解不透徹,存在著一些嚴重的執著心,在高壓迫害的時刻迷茫,沒有真正站在法的基點,犯了不能原諒的錯誤,不自覺地簽了字,做了不該做的事,給自己造成了難以抹去的污點,給法造成了損失,現在我的心早回到法上來了,我聲明簽字作廢。我要重新回到正法的行列中,學好大法,做一個真正的修煉人,大法的一粒子。加倍彌補,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2年12月10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3/1/2/42114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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