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| 網站地圖 | 簡體版 || 明慧網 | 英文明慧 | 圖片網 | 多語種明慧 || 訂閱 | |
|
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張桂芝 我煉功兩年多,修煉後身心受益。99年7.20以後,我向組織部門寫過“保證”,但我心靈深處時刻沒有忘記法輪大法,感到無限的後悔,對不起恩師的教誨,真痛心。後來我又堅定了信心,非學不可,一修到底。我現在嚴正聲明:以前寫的“保證書”作廢。加倍彌補,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2年12月19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3/1/2/42114.html |
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|
©2004-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