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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李文鳳 我於2001年去北京信訪局證實法輪大法好,結果無故被抓,在邪惡的迫害下,於2月底寫了“保證”,使我非常後悔!我對不起師父,辜負了師父對我的慈悲和期望,為了彌補自己的過錯,我特此嚴正聲明:以前所簽的字,寫的“保證”一律作廢!我要學好法,聽師父的話,做好大法弟子在正法中應該做的事情。加倍彌補,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2年12月4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3/1/2/42114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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