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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劉淑華 我今年六月份,叫派出所找去了。他問我一些事情,我沒順從他說。最後他說:“你還煉不煉功?”我當時心想:我要說還煉功,他會把我送進拘留所去,兒女要擔心,並要受到牽連。我對情的執著心太重了,做了一名大法弟子不該做的事情。回想起來,我很痛心,辜負了師父的慈悲苦度。我寫的“保證書”現在嚴正聲明作廢。抓緊學法,儘快趕上正法的進程,加倍彌補過失,做一名合格的大法弟子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2年12月31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3/1/4/42173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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