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| 網站地圖 | 簡體版 || 明慧網 | 英文明慧 | 圖片網 | 多語種明慧 || 訂閱 | |
|
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崔淑清 我於2001年7月份被非法判勞教,因自己學法不深,被常人的情帶動,做了一些錯事和破壞大法的事,違心地向邪惡寫下了“保證”。在自己做錯事以後,總覺得對不起師父和同修,由於受這種思想的障礙,就沒有及時地加入到講清真相的行列中,通過進一步的學法,使我深深地體會到要回到自己先天來的地方,必須抓緊時間彌補自己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緊跟正法進程,講清真相,救度眾生,現在我嚴正聲明,我在勞教所所說的所做的有損大法的事情全部作廢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2年11月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3/1/4/42173.html |
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|
©2004-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