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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李明霞 法輪大法給了我第二次生命,給了我幸福的家庭。由於我堅修法輪大法被邪惡迫害,在迫害中自己思想糊塗寫了“悔過書”之類的東西,我宣佈我所寫的“悔過書”等材料統統作廢。我堅修法輪大法心不變,堅修到底。加倍彌補,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3年1月20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3/1/22/43202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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