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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於淑梅 2002年4月份,惡警闖家收書,把我帶到派出所,讓寫“保證”就回家,後兒子替寫了“保證”,聲明作廢。堅修大法,時刻以法為師,緊跟師父正法進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3年1月22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3/1/25/43320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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