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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郝文玲 7.20後,當時由於怕心,不知修煉的嚴肅性,所以給村委會簽過一個不符合大法法理的簽名,現在嚴正聲明作廢。2001年,大概時間記不清了,由於單位人舉報,派出所不問青紅皂白,把我們單位四個大法修煉者全帶到派出所,當時只知道自己是修煉人,不應寫甚麼“保證”,不知道家人也不應寫“擔保書”,現在才明白,所以現在嚴正聲明:我決不承認任何人寫的“擔保書”,不承認邪惡的一切安排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3年月1月27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3/1/28/43499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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