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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韓法梅 我在2001年12月進京證實大法,被惡警非法綁架,拘留二十八天後,非法判三年勞教,由於自己執著心太重被偽善所迷,從而走向邪悟,被迫寫了所謂的“保證書”、“悔過書”、“決裂書”,師父的經文使我猛醒,我認識到走錯了路的嚴重,我感到悔恨萬分,真的對不起師父、對不起大法,我特此嚴正聲明:我所說所寫的有損大法的一切作廢。重新修大法,做好我應該做的一切,緊跟師父正法進程,決心一修到底。加倍彌補,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3年1月23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3/1/30/43631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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