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| 網站地圖 | 簡體版 || 明慧網 | 英文明慧 | 圖片網 | 多語種明慧 || 訂閱 | |
|
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劉俊蓮 在派出所、教養院及單位,由於修得不好,又有放不下的執著心,在邪惡的迫害中妥協。這是學法不深和不夠清醒的體現,是對師、對法的不尊敬表現。“作為大法弟子是全盤否定一切邪惡的舊勢力安排的”。(《大法堅不可摧》)為此聲明寫的“悔過”、簽的名、手印全部作廢。同時我要做真修弟子,堅修到底。做好師父要求的“三件事”。加倍彌補,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3年1月13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3/1/31/43705.html |
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|
©2004-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