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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郎春香 在2001年6月份,我在家外面煉功,被“610”強行帶到派出所,迫害幾天後,送到大獄1個月後,又非法判勞教兩年,因自己不能正確對待正法和主意識不強,被迫寫了“三書”,做了不該做的事。現特此聲明,在邪惡迫害下幹出的一切違背大法的事和話統統作廢。加倍努力彌補,跟上正法進程,走正自己今後的正法之路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3年1月25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3/1/31/43705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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