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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廖秀萍 1999年12月29日,鎮政府把我強行送到看守所,沒多久又把我送到洗腦班強行洗腦,我寫下了不該寫的,說了不該說的,現在我嚴正聲明一律作廢。今後堅定走正法、洪法之路。加倍彌補,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3年2月11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3/2/23/45055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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