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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李巧先 2000年12月16日我進京正法,2001年4月11日被非法判勞教兩年,兩年勞教到期了,卻不讓我回家,“610”又把我接到了洗腦學校,來到此地,由於自己平時學法不精進,正念不足,被人情所動,被欺騙、謊言逼迫,從而做了有損大法,有損大法弟子的稱號的蠢事。做這些事的時候,我是多麼的不情願,內心的痛苦無語言表。兩年的勞教生活,歷盡苦難都沒有使邪惡得逞,卻在這裡栽了跟頭,我好痛悔,自責,我怎麼可以這樣?!我要重新回到正法中來,特此嚴正聲明:被魔利用所說所寫的一切不利於大法的全部聲明作廢。洗刷恥辱,堅修大法,“正念顯神威”,走好自己未來的每一步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3年1月21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3/3/5/45842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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