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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張華 我於2000年12月去北京證實大法而被抓進教養院。由於邪惡迫害、洗腦、高壓,自己在神志不清的情況下做了對不起大法、對不起師父的事,做了大法弟子絕對不該做的事。因邪悟而寫了“悔過書”和所謂的“認識材料”。清醒後,自己非常痛心。我破壞了大法,侮辱師尊,天大之罪!所以,我現在嚴正聲明,我在教養院寫的“悔過書”以及“認識材料”全部作廢。從今天開始,我要加倍精進,做好師父要求做的三件事:學法煉功,發正念,講清真相,救度眾生,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3年2月18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3/3/6/45863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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