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| 網站地圖 | 簡體版 || 明慧網 | 英文明慧 | 圖片網 | 多語種明慧 || 訂閱
   
網站導航

  • 實事報導
  • 真相資料
  • 修煉
  • 技術參考
  • 專題







  • 首頁 > 實事報導 > 嚴正聲明 > 名單

    嚴正聲明

    聲明人:吳艷芳

    我修煉法輪大法多年,深受其益。幾十年,我不知花費國家多少醫藥費。自從我得法煉功後,從此為國家節約了醫藥費用。2000年,我在國外的兒媳要生小孩,需要我照顧。在辦理護照時需要出證明批准,他們三番五次要我寫“保證書”,我不寫他們就不批。在情和邪惡的逼迫下,我妥協了,同意讓我的侄子代寫了一份“保證書”。雖然我一直堅持在修煉,但幾年來,我為此事總在心痛。師尊救我於地獄,我卻昧著良心做了對不起師父的事。在此我嚴正聲明:那份“保證書”全部作廢。我一定努力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挽回給師尊造成的傷害。向世人講清真相,跟上正法進程,做一個合格的大法弟子。

    本聲明包含人數:1 名

    聲明日期:2003年3月8日

   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3/3/9/46065.html

    關於我們     聯繫我們
    ©2004-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