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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魯統香 我1997年3月得法,自從學法以後,我的身體得到了健康,心性得到了昇華,家庭和睦。自1999年7.20當際,我曾上北京上訪,被關押過一次,到2000年的6、7月份,當地派出所所長、副所長到我家非法把我抓走,強行送進洗腦班,在洗腦班裡,白天強迫我跑步,吃飯也吃不飽,一到晚上,叫蚊子咬得一夜睡不著,強迫我寫“保證”,這在我精神上和肉體上造成很大傷害,大約有10多天的時間,把我釋放,縣公安局幾次到我家非法騷擾和抄家。現在,我把在洗腦班裡寫的“保證”公開聲明作廢。我今後要做好師父教導的三件事,堅修大法緊隨師。加倍彌補,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3年3月8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3/3/10/46197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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