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| 網站地圖 | 簡體版 || 明慧網 | 英文明慧 | 圖片網 | 多語種明慧 || 訂閱 | |
|
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崔淑賢 我於99年得法,99年7.20法輪功被非法鎮壓,做為大法弟子為了伸張正義到北京去上訪,被惡警抓到,送到勞教所。在勞教所的高壓迫害下,因為不在法上認識法,被邪惡鑽了空子。違心的寫了“三書”,做了大法弟子不應該做的事,痛恨不已,現嚴正聲明:以前所說、所寫、所做有損大法的言行,全部聲明作廢。堅定實修。按照師父教導的三件事去做-學好法、講真相、發正念。加倍彌補,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3年1月16曰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3/3/11/46259.html |
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|
©2004-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