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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嚴正聲明

    聲明人:聲明者李志美

    我由於在媽媽99年10月間被關時,被派出所民警要挾寫下了對大法非常不敬的話,過後深感痛悔,現聲明如下:我所寫的一切對大法不敬的話全部作廢。今後正念清除一切邪惡對我的安排,講清真相,救度世人,做好師父所交代的“三件事”,圓滿自己的史前大願。加倍彌補,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

    本聲明包含人數:1 名

    聲明日期:2003年3月11日

   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3/3/12/46315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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