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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李瑞貞 我因去北京上訪被抄家,並在看守所關押30天,同時工資被無理扣去4800元,接著兩次被逼迫進洗腦班。在這期間由於自己有放不下的執著和怕心,無可奈何地寫了有悖大法的內容。我為自己做錯的事深感痛悔。我要為大法負責,為眾生負責,為自己負責,我嚴正聲明:在我被迫害時所寫的內容全部作廢。我是師父正法時期的弟子,一定要時刻記住“以法為師”,在任何環境下保持正念,穩健地走好正法史上的每一步。今後加倍彌補,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3年2月22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3/3/20/46835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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