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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蘭淑娥 凡是我被迫所做的一切不利於大法的事和一切不利於大法的“材料”及所有的“不修煉保證”全部作廢。我感謝師父給我重新修煉的機會,我被迫害時的所為對不起師父,對不起大法,是我自己不爭氣,沒有把握好自己,沒有管住自己的一思一念,從今以後我加倍彌補,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堅決聽師父的話,按師父要求的標準去做,做好師父要求我們做好的“三件事”,從根本上否定舊勢力對我的一切安排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3年3月11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3/3/20/46835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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