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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何福新 2002年秋後,鎮派出所領著縣公安局的來找我,我說:“上邊不讓煉了就不煉了,俺的書都交到大隊上了。”因他們看我年紀大了,才放過我。今後,我要更堅定,跟上正法進程,以回補我的過失,不辜負師父的救度之恩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3年3月10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3/3/21/46888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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