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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李玉真 我是法輪功修煉者,2001年因講清真相救度世人,被邪惡迫害,非法送往看守所15天,從看守所回到家,單位對我就此停職一年半。4月份單位不法官員以開會為由把我從家騙到單位非法監管22天,不讓回家。2002年7月份夜晚,單位公安處到家將我綁架到610洗腦班,進行強化洗腦,威脅寫“四書”,不寫就判2年。由於當時沒有悟到,做出了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後悔不及。因此以前所說所寫的一切不符合大法要求的話聲明作廢。洗刷污點,從新走上正法之路。今後加倍彌補,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講清真相,救度世人,揭露邪惡對我們的迫害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3年2月28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3/3/22/46948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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