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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吳秀英 2002年7月份縣政法委辦了一次洗腦班,我也被綁架去了,由於平時學法不深,沒有嚴格用法要求自己,在邪惡的迫害下,沒有守住心性,違心的在鄉領導代筆寫的“揭批書”和“保證書”上簽了名,做了一個大法弟子絕對不該做的事。事後我非常痛悔,我不應該配合邪惡。現在我嚴正聲明,以前所說、所寫破壞大法的話,全部作廢。作一個配得上大法弟子稱號的大法弟子,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跟上正法進程,助師正法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3年3月10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3/3/22/46948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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