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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趙興先 2002年11月3日,我在家中,大隊治保主任和鄉派出所6、7個邪惡把我綁架走。在欺騙和威逼下,我說了不該說的話,並強行讓我按筆錄手印。現聲明:我所說、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全盤否定舊勢力的一切安排,今後一定做好,加倍彌補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3年3月8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3/3/22/46948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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