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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嚴正聲明

    聲明人:童大芸

    我於2000年6月9日,在公園煉功被抓,由於學法不深,在邪惡的強逼下,我違心地寫了四條“保證”。當初,邪惡要我放棄修煉,與師父劃清界線,由於學法不深,觀念變異,自認為寫是形式,放出來之後,我還可以上北京證實法,揭露邪惡,做我該做的一切,於是我就糊里糊塗地寫了“四條保證”,邪惡當天就把我放了。放出來後第二天,我到公園收到同修給我的新經文《心自明》,看後知道自己做錯了,但是並沒有意識到做錯的嚴肅性,只認為自己在邪惡面前沒過好關,隨著學法修心的不斷深入,我越來越意識到這種錯誤的行為是多麼的嚴重。

    師父說:“一個大法弟子一旦幹了不應該幹的事之後,如果不能真正認識其嚴重性、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一切與那千萬年的等待都將在史前的誓約中兌現。作為大法弟子,你的一切就是大法所構成的,是最正的,只能去糾正一切不正的,怎麼能向邪惡低頭呢?怎麼能去向邪惡保證甚麼呢?即使不是真心的,也是在向邪惡妥協,這在人中也是不好的行為,神絕對不會幹這種事。”(《大法堅不可摧》)

    我痛悔自己的錯誤,同時這也讓我看清邪惡迫害修煉人的本質,讓我更加清醒面對這場迫害。“強制改變不了人心”。我要堅定我修煉路上的步伐,精進學法,歸正自己,堅定正念,在正法的進程中,牢記師父教誨:“修煉的事情,可不是一個兒戲,也不是常人中的技能,是個非常嚴肅的事情”。(《轉法輪》73頁)為此,我要找回真正的自己,堂堂正正地修煉真善忍大法,緊隨師父,一修到底。特此,嚴正聲明:我所有寫過的“保證”一律全部作廢、無效。加倍彌補,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

    本聲明包含人數:1 名

    聲明日期:2003年2月6日

   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3/3/24/47053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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