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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王蘭鳳 我是99年得法的。修煉後身心有了很大的變化,再也沒有輕生的念頭了。但在99年7.20以後,江氏迫害大法、不讓煉後,我和其他大法弟子一樣進京上訪,為師父和法討回公道。但江氏邪惡不讓我們說話,並非法關押我們。2002年又因修煉大法而無故從家被邪惡抓走。家人按照邪惡的要求寫了甚麼,並交了“罰金”。但我是大法弟子,家人寫了甚麼我一概不承認,並聲明作廢。堅修大法緊隨師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3年3月7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3/3/24/47053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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