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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裴新民 我在被迫害和壓力面前,違心地寫了污蔑大法的“材料”,做出了損害大法聲譽的事,十分內疚,現在聲明這一律作廢。繼續修煉法輪大法。加倍彌補,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3年1月16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3/3/24/47053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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