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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李文芳 2000年1月,在中級人民法院非法開庭迫害我兒子大法弟子徐曉龍時,我曾對法官說了違心的話,那都是當時迫於壓力下的謊話。現在我已堅定地從新走入了修煉和正法中來。現在我嚴正聲明以前曾違心說過的一切違背事實的話全部作廢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3年3月25日(由於李文芳本人現已被迫害致殘,無法說話、寫字,經其本人同意,由其女兒代寫)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3/3/26/47211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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