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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陳東菊 1998年我有幸得法修煉。當1999年7月20日被迫害後,我仍然堅持學法煉功,堅信法輪大法的真實偉大,決心永不放棄。2001年當地公安機關以莫須有的罪名判我兩年勞教。在勞教期間,我仍然堅持修煉,並做著維護大法、證實大法之事,向世人講清真相。後因別人誤導,再加上自己學法不深,走向邪悟,因此說了和寫了對不起師父、對不起大法的“三書”。回家後通過學法,深刻認識到自己極大之錯,現特聲明我在勞教所寫的“三書”及洗腦後所說、所寫的背離大法的一律作廢。今後我一定跟上正法進程,用實際行動彌補自己的過失和給大法造成的影響和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3年2月24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3/3/28/47303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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