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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陳遵芬 99年7.20邪惡開始迫害大法,我遭到軟禁和監視。2001年8月7日邪惡逼我表態和簽字“不煉”,由於我執著太重,配合了邪惡的要求、命令和指使。今年中共政府召開十六大前,他們又要我簽了名“保證不亂竄”。經過學法,我認識到我一次次的違背了大法的要求,辜負了師尊的浩大慈悲。現在我嚴正聲明,我以前所說、所寫的背離大法的一切作廢。重新開始修煉,一定要做好作為一個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一切。加倍彌補,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3年3月9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3/3/28/47303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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