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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王同文 我有幸得法,是師父和大法給了我第二次生命,也給了我一個幸福美滿的家。在中共十六大以前,鄉政府、派出所的邪惡之徒又瘋狂的把我抓進了洗腦班,在管教及邪悟者的威逼、謊言、恐嚇下,我寫了不該寫的“保證書”、“悔過書”、“決裂書”等,給大法抹了黑,對不起師父,也給自己的修煉路上留下了一個恥辱。聲明以前所寫的對大法不利的全部作廢。跟上正法進程。加倍彌補,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3年3月12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3/3/29/47386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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